400-1616-678
環境噪聲,是指在工業生產、建筑施工、交通運輸和社會生活中所產生的干擾周圍生活環境的聲音。
◆ 晝間噪聲(“晝間”是指6:00 至22:00 之間的時段)
◆ 夜間噪聲(“夜間”是指22:00 至次日6:00 之間的時段)
聲環境功能區類別 |
晝間 dB(A) |
夜間 dB(A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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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類 |
50 |
4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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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類 |
55 |
4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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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類 |
60 |
5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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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類 |
65 |
5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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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類 |
4a 類 |
70 |
55 |
4b類 |
70 |
60 |
按區域的使用功能特點和環境質量要求,聲環境功能區分為以下五種類型:
0 類聲環境功能區:指康復療養區等特別需要安靜的區域。
1 類聲環境功能區:指以居民住宅、醫療衛生、文化教育、科研設計、行政辦公為主要功能,需要保持安靜的區域。
2 類聲環境功能區:指以商業金融、集市貿易為主要功能,或者居住、商業、工業混雜,需要維護住宅安靜的區域。
3 類聲環境功能區:指以工業生產、倉儲物流為主要功能,需要防止工業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區域。
4 類聲環境功能區:指交通干線兩側一定距離之內,需要防止交通噪聲對周圍環境產生嚴重影響的/區域,包括4a類和4b 類兩種類型。
4a類為高速公路、一級公路、二級公路、城市快速路、城市主干路、城市次干路、城市軌道交通(地面段)、內河航道兩側區域;
4b類為鐵路干線兩側區域。